2006年5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随地搭个棚 就办托运部
梁佳 治国

  温州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日前依法查处了一个“马路托运部”。
  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,温州市区周宅祠巷一侧道路上,有人用竹杆支起了一块长15米,宽5米的篷布,篷布下是一箱箱的皮鞋和服装,旁边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托运单据。经查,江苏人范某挂靠在一家托运部名下,承接了多家店户的货物托运业务。由于最近业务繁忙,无经营场所的范某就在马路上搭棚办起了“托运部”。
 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了简易棚,取缔了这个马路托运部,并对范某处以罚款1000元。